甘肃省支持国家级经开区申报海关特殊监管区

05.02.2015  16:09

  中国兰州网2月5日消息  有条件国家级经开区支持申报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催生百亿、千亿产业……为充分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据悉,我省将探索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及企业参与管理、政企合理担责的体制机制,试行国家级经开区主要负责人面向社会招聘和公开选拔制度。争取国家在我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等方面试点。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外商投资等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总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和总投资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批和管理下放到国家级经开区。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依托政策、土地、资源等比较优势与发达地区、周边省级开发区及工业集中区按照产业关联程度,采取就近整合、异地联建等方式在我省合作共建“区中园”,发展“飞地经济”,探索合作共建、产业共育和利益共享的新模式

  我省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申报设立面向中西亚及中东欧国家的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完善政策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特殊监管区域集中。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企业自“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进口重要资源、重要商品、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扶持国家级经开区内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沿线国家建设境外生产基地,设立研发机构,拓展营销网络,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和资源开发,积极承接境外工程项目,发展对外劳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