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可再生能源开发设“硬指标”

04.03.2016  05:23

    据新华社电国家能源局3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并明确了2020年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其中上海等省份为5%,广东为7%,北京、河北为10%,甘肃、新疆为13%。

    我国已经明确,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5%左右,到2030年达到20%左右。截至2015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