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全面开展矿山采选和冶金建材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

08.04.2016  23:36
    按照《甘肃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张掖市矿山采选和冶金建材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同时,为更好的落实省安监局周仲平副局长在3月8日迅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中的讲话:“全省14个市州要结合本地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选取2-3个行业,每个行业至少选取1家大中型和2家小微型用人单位,创建一批管理有序、治理效果明显的职业卫生管理示范单位,为本地用人单位树标杆,做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帮助带动其他用人单位提高职业卫生总体水平”的总体要求,市局决定自2016年4月至2017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矿山采选和冶金建材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这次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这一主要任务,用近两年时间在全面实施工程治理的基础上,达到“四个100%”的要求:一是粉尘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二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培训率100%;三是粉尘危害定期检测率100%;四是接触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各县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治理工作启动部署会;第二阶段为企业治理阶段,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粉尘危害和有毒有害气体治理方案,对照治理标准,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同时落实好职业卫生各项管理措施;第三阶段为集中执法阶段,市、县区安监局开展一轮集中监督执法,全面检查企业治理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粉尘危害防治和有毒有害气体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和有毒有害气体设施或达不到防尘要求、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用品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第四阶段为全面总结阶段,市局将各县区两类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