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吨以下货运车辆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启动

13.10.2015  02:12

    【本报讯】昨日,记者在市运管处获悉,按照市政府“三年计划,两年完成”的要求,兰州市运管处结合兰州市营运车辆清洁能源推广改造及创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节能工作的相关部署,在前期摸底、政策协调、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自2015年10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了1吨以下营运性货运车辆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据了解,全市1吨以下营运性货运车辆清洁能源改造计划两年完成,其中,2015年率先对2011年—2015年注册登记的车辆进行改造,当年改造任务为4500辆。2016年,完成10500辆的改造任务。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车辆都可享受每辆车3500元的财政补贴。

    同时,为方便行业经营者进行车辆改造,市运管处专门设立清洁能源改造便民窗口,改装车辆企业及车主只需前往车辆所属辖区运管所进行车辆改造备案登记,凭备案证明可自主选择全市任何一家具备改装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车辆改造。

    此项工作的实施,将逐步缓解我市能源和环保压力,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业发展的技术基础保障能力,同时也为建立安全、高效、快捷、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现代绿色运输体系打下了坚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