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号吓人的假名医是怎样“炼成”的?
“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近年趋于高发,一些人趁机打着精神科名医的旗号敛财。央视新闻12月7日曝光精神科名医的治疗乱象引发关注:北京永安中医院“崔海岩教授”杜撰自己是精神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并移花接木伪造接受央视采访,看病时不等患者描述病情直接下结论,收取的医药费单次就高达3000元。(12月9日《东方早报》)
假名医,真行骗,偷梁换柱,弄虚作假,这样的“大忽悠”,竟然寄生于正规中医院,实在不啻现代版天方夜谭。在迅速删除的百度百科中,当事医院的名号依稀可辨——“永安”名号起源于我国中医发展的鼎盛时期“明代永乐年间”,当时医家们沿袭先前医学经典,继承金元时代医学主张,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那么,杏林春暖、桔井飘香的传说,莫非是靠“自我包装”伪造的幻象?
真正可怕的还是下面这个问题:若非媒体监督秉持正义取向,“崔海岩教授”的画皮,还会完美演出多少年?
“崔海岩教授”事件,起码呈现了板上钉钉的三重罪:一是采访造假、学历造假。不仅所谓央视采访来自于并不高明的PS,该医院宣称的专家学历同样系伪造的。查询执业医师系统可获悉,崔海岩并不是教授,她毕业于天津职工医学院内科大专班,原在一家公司的保健站工作,专业是内科兼外科,也不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的名单之列,而视频中出现的另一位“专家”武玉华则毕业于某家卫生学校,学历只是中专。
二是跨专业诊疗,涉违法行医。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师应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这意味着从事精神诊疗的医生只能是精神卫生专业的医师,内科医生跨专业诊疗系违法。
三是仪器不靠谱,诊疗靠忽悠。崔海岩所谓的“美国仪器突击疗法”,在头部接上几根导线,十分钟便能测出神经递质的数量。然而,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医疗器械查询系统中,并未查到该款器械。专家则表示,“单单通过几个电极式的东西,放在颅脑外皮层,就能收集到脑神经递质的数量和大小是不现实的”。
骗子有多么骄纵,真相就有多么不堪。
仔细想来,“崔教授”的易容术,实在算不得有什么技术含量。人命关天的事情,也敢聘请“南郭先生”来坐馆,道德与居心就不说了,制度与监管是蒙在鼓里,还是睁只眼闭只眼?在这一事件中,除了当事人要放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考量,更重要的,是院方要承担怎样的责任、职能部门要做出怎样的回应?一来,北京永安中医院在相关事件中,显然难逃其咎。造假造到这样的地步,非一人可为,假名医身后,究竟有多少“神秘推手”,恐怕不能点到为止。二来,正规中医院在聘请医务人员的时候,主管部门难道不要履行审查与监管责任吗?胆大到敢于号称享受“国务院津贴”,这已不单涉及欺诈,更累及公权信誉。某种意义上说,黑诊所与游医还能略以辨别,但这种“崔教授”般的假名医,半假半真之间,危害更甚,影响更恶劣。
这些年,多地曝出伪造行医资质、继而发生医疗事故的假名医事件。仅以今年为例,3月5日,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热线》消息,小何的妻子在西安市西影路王家村里的一家小诊所做人流手术,结果当场导致子宫穿孔。经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局调查,这位所谓的医生道出了实情:没有行医资格证,没有营业执照。5月13日《法制日报》消息称,杨某等人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在一家无证养生馆坐诊看病,导致一位患有红斑狼疮的女患者不治身亡,经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5月20日,据《信息时报》报道,今年11岁的孙亮由于发烧到佛山南海心仁门诊部就诊,在挂了3瓶点滴后,孙亮突发呕吐、抽搐、经抢救无效身亡。相关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医生”是假冒的,其身份证与医师执业证书均系伪造。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在看病贵看病难的语境下,假名医或假医生不仅欺诈患者,更恶化医患关系,骂其谋财害命也毫不为过。只是,如果大医院里也能驻扎着假名医,这样的事件,对于公共情感来说,无异于二次伤害。名号吓人的假名医究竟是怎样“炼成”的?公共关切的也许不仅是“崔教授”的罚单,更重要的,还有事件背后的“责任清单”——因为,若制度不反省、监管不埋单,一个“崔教授”倒下去,总还会有别人继续“接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