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快捕快诉涉黑涉恶案件体现依法严惩质效
自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9督导组第一次反馈问题以来,兰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牢检察机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按照张军检察长“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主动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统筹处理好“依法与从严、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上级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为抓手,坚持严格依法从严办案,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齐头并进,充分体现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严惩质效。
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市检察院与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侦捕诉协作机制,为检察机关做好“侦查取证的引导者”,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及引导侦查,协助公安机关研判侦查方向,完善固定证据。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市院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审工作衔接办法(试行)》,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公诉案件,为案件号脉把关。6月6日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5件38人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协助公安机关研判侦查方向,为保证案件能够快速移送起诉和快速提起公诉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三级审查”机制,采取省市县三级院“大三级”和办案单位“小三级”(办案人和办案组、部门负责人和检察官联席会、分管领导和检委会)的审查方式,不断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核把关。6月6日以来,两级院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涉黑涉恶案件12次,检委会研究讨论案件9次。按照“三级审查”机制向省院报送审查案件14件,省院以涉黑涉恶案件定性批复11件,以普通刑事案件批复3件。通过三级审查,有力确保了案件把关定性,落实了“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的要求。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专门办案组认真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要求,扎实做好案件审查,提高补充侦查提纲的针对性,严格控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为在专项斗争中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突出对黑恶犯罪分子从严从重从快的打击质效,市院结合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斗争工作实际,印发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快捕快诉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办案和优先办案相结合,对涉黑涉恶案件快速批捕、快速起诉,用更快的效率、更高的质量,为快速审判赢得时间,彰显打击的力度和效果。
通过严格落实上级院案件督办令,市院组成督导组帮助区县院解决案件审查起诉中的困难,落实领导干部“三亲历”带头办案机制,坚持领导包院督导制度,实行“一月一督,每月汇报”,坚持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办理,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加大自行补侦力度,依法缩短案件办理期限等方式,不断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度,确保了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捕快诉。6月6日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件40人,批准逮捕7件32人;依法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11件118人,以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3件15人,充分体现了依法严惩质效,推动了专项斗争进一步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