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坚持抓早抓小  实践“四种形态”    

15.01.2017  20:33

2016年,全省各级党委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住绝大多数,严惩极少数,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设置了层层防火墙,真正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

2016年,全省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甘肃省省管干部谈话办法》,建立省管班子和干部有关情况收集研判机制。各级纪委把更多精力放在第一种形态上,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督促整改落实。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508件次,依规依纪诫勉谈话1354人。

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3606件,初步核实10998件次,立案5573件,结案5524件,给予纪律轻处分5365人,组织处理4555人,给予纪律重处分1544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49人。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改进执纪审查工作,着力加强对违纪人员的思想教育,促使违纪者深刻认识错误,主动交代违纪事实。加强谈心回访工作,对31名受到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引导和帮助他们消除顾虑、振作精神、改正错误,将受到处分后心理上形成的“负能量”转化为积极向上、改过自新的“正能量”。

记者:甘肃台,杨蓉,董子宁

甘肃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