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开展阳光低保政策宣传进家庭活动

10.06.2014  11:38

针对城市低保年审过程中,存在许多城市低保户因不了解申请低保条件,主动放弃了低保资格等问题,合水县社会救助局以开展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阳光低保政策宣传进家庭活动。

对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界定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等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具体的4个方面;差额保障对象界定为“因病、因残、因老、因学、因家庭变故而导致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具体细化的8个方面、14类不得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政策和10类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以及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职能进行重点宣传,提高了群众对城市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合水县民政局    张娴    审核领导    杨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