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浙江温州“12•1”化工市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整顿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天水市安监局决定自5月中旬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七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或证照过期经营危险化学品;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二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不按时延期换证、不按规定进行变更;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三是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无资质或资质不全;“三区不分”(办公区、充装作业区、储存区混建);超充、超装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在充装溶解乙炔时不按标准足量添加丙酮等行为。 四是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未根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未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问题。五是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设施(含长输管道输送经营)周边安全距离不足;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储存设施未经许可审批投入使用;未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问题。六是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未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混存混放、分装危险化学品的问题。七是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登记和“一书一签”制度不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