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部印发规定:家属随军可享受租房补助

18.03.2015  12:56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

  经习近平主席批准,三总部印发规定细化军人福利待遇

  家属随军,可享受租房补助

  《规定》主要对现行福利待遇制度之外,政策规定不明确、不易把握的相关待遇问题予以明确,明确了官兵应当享受的合理福利待遇及标准。《规定》的印发,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维护官兵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官兵因执行任务发生的交通、通信、误餐等费用,《规定》明确可以在限额内予以报销;

  针对部分官兵确因工作需要没有按规定休假探亲的,《规定》明确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针对部分家属随军和临时来队没有住房的实际,《规定》明确按当地平均租房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租房补助;

  对临时来队探亲官兵家属接送站、看病就医,允许部队单位安排车辆予以保障;

  对住院的伤病残人员、家庭遭遇特殊困难的官兵,要求各级组织应予看望和救济;

  总部将建立特困干部专项救济经费,对自然灾害多、受灾官兵相对集中的大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同时,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对重大节日改善官兵生活、组织团拜活动,以及军人退役发放军旅纪念品等也作了相应规范。

  习主席强调“作风建设必须持续加强,不容反弹。一些改善提高官兵生活待遇的合理规定,在正确把握下应予执行。”《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印发全军,是落实习主席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回应广大官兵重大利益关切、为部队解难题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也是纠治不正之风、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