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工商局六项措施加强端午节及旅游市场监管

30.05.2014  16:23

近日,华亭县工商局采取措施,加强旅游市场的规范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端午节期间旅游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台/次,检查旅游景区经营户126户,景区8家,发放宣传材料320份,规范周边经营户3户,对1户存在安全隐患的景点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一是严查旅行社、酒店、旅店等旅游消费经营的主体资质和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许可是否齐全,旅游广告发布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旅游合同是否存在排除“霸王条款”。

二是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对旅游消费时合同签订、条款注意等事项进行预警,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旅行社、酒店,公布旅游消费纠纷解决的途径和联系方式。

三是对旅游景区经营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强对景区及其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做好相关维修和防护工作。

四是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企业在景区范围内进行必要的防虫、防蛇工作,并配备相关的医护人员,让消费者可以更安心、放心的进行消费。

五是畅通消费申诉渠道,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县工商局、工商分局(所)、景区“三级”消费维权保障网络有效运行,及时处理旅游消费申诉。

六是将消费维权与预警宣传相结合,在景区内设立旅游提示栏,发布旅游消费警示、旅游安全提示等信息,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