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通报十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万盈)6月8日,白银市纪委通报了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会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孙孝元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1月10日,孙孝元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3100元。孙孝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二、会宁县郭城驿镇初级中学借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23日至26日,郭城驿镇初级中学由副校长曹振华带队,组织26名教师赴陕西宜川考察学习期间,借机旅游并违规报销费用780元。曹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校长张廷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三、会宁县党家岘乡希望小学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3年6月23日至28日,党家岘乡希望小学组织5名教师赴河南西下池学习培训期间,违规用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报销差旅费用9960元。校长李兴乾受到警告处分,乡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彭胜年被诫勉谈话。
四、会宁县社会福利院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5年,县社会福利院违规给职工发放值班补助12161元。县社会福利院原院长张仲良、县民政局副局长兼社会福利院院长张克勇被诫勉谈话,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五、景泰县正路镇双墩村村委会主任苏永成违规操办“暖房宴”问题。2016年3月8日,苏永成借乔迁新居之机违规操办“暖房宴”,宴请宾客225人,收受礼金65300元。苏永成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正路镇党委书记李得水、镇纪委书记崔清智被约谈,双墩村党支部书记苏保成被通报批评,双墩村监委会主任华光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景泰县经合局变相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6月,县经合局以参加“兰洽会”为由,违规为本单位9名干部职工购买发放工作服,共计10800元,县经合局原局长王玉河负直接责任。王玉河因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进行并案处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七、靖远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何国强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学校办理学生保险时,何国强违规收受保险公司礼金10000元。何国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八、靖远县北湾中学原校长雒林森违规发放福利、借培训之机旅游问题。2013年元旦,北湾中学给全校教职工发放苹果85箱,共计4250元,由原校长雒林森签字报销;2015年10月9日至11月6日,雒林森在上海师范大学参加培训期间,借机旅游并违规报销车费460元。雒林森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车费予以收缴;分管财务的原副校长刘玉忠被约谈。
九、白银区社会福利院院长狄文学违规驾驶公车问题。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区社会福利院长期借用白银区紫灵山陵园管理处车辆,由于单位没有配备专职司机,工作期间狄文学本人驾驶。狄文学被诫勉谈话。
十、白银区强湾乡水管所所长周晟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3月,周晟违规报销电话费4600元。周晟被诫勉谈话,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十一、白银区交通局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2月8日,区交通局违规给19名干部职工发放春节值班补助8730.56元。区交通局局长达朝杰被诫勉谈话,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十二、平川区地震局局长李寿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5月18日,李寿民参加省地震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后,与司机岳永佳违规公款吃喝,共计955元。李寿民被诫勉谈话,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定西通报四起
兰州晚报讯(记者方言)6月8日,定西市纪委通过省纪委官方网站甘肃廉政网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据通报,渭源县清源学区原校长祁国强违规收取和截留所辖学校资金共计381810元,私设“小金库”,用于购置和维护车辆、接待和发放补助等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渭源县清源学区原校长祁国强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用于购置车辆、接待和发放补助等问题。2009年8月至2015年7月,祁国强在担任清源学区校长期间,通过从所辖学校违规收取费用、截留寄宿生生活补助、收取学生营养早餐鸡蛋加工费等方式,违规收取和截留所辖学校资金共计381810元,私设“小金库”,用于购置和维护车辆、接待和发放补助等支出。2016年1月,渭源县纪委给予祁国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定西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张银翔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5年8月,张银翔以学校办公需要为名,将校长办公室搬至行政会议室,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3.84平方米。调查期间,张银翔按规定对其办公用房进行了整改。2016年4月,定西市纪委给予张银翔党内警告处分。
3.临洮县八里铺镇火石沟村党支部书记罗仲泽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罗仲泽在实施危房改造、办理低保过程中,收受该村7户村民礼金共计1200元、黑兰州香烟1条。2016年4月,临洮县纪委给予罗仲泽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退还村民。
4.陇西县柯寨乡张家湾村党支部原书记闫金锁违规收受钱款问题。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闫金锁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时,收受该村2户村民现金共计3000元,用于该村道路维修支出。2016年4月,陇西县纪委给予闫金锁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钱款退还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