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麦积区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情况调研

14.04.2015  18:22

  为摸清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运行情况,剖析工作运行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区人社局一行于2015年3月28日至31日,组成两个调研组,对全区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城乡居保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分别从经办机构建设、参保服务管理、财务制度、信息系统、合作金融机构等方面,进行调研,分析近期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及方法,剖析存在问题,指导、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调研情况如下:

   一、城乡居民参保覆盖情况

  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乡村两级党委政府及区人社局的精心组织下,得到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克服重重困难,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参保任务。

  全区辖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79个村28个社区,总人口60万人。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29.54万人,截止2015年2月28日,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8.94万人,综合参保率为98%。

  60岁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5.94万人,月均发放养老金505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1.23亿元。到目前为止,全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呈上升趋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正积极对到龄人员办理待遇申领相关手续,及时发放养老待遇。

   二、经办机构现状

  1、经办人员不足。区级经办机构定编28人,实际工作人员15人;各乡镇级经办机构定编为5-8人,实际工作人员为2-5人,平均每个专职人员服务2万人次,是专家提出的5000人次的4倍。

  2、工作量大。乡镇劳动事务保障所除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外,同时承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劳动就业等相关工作,由于这些工作涉农,范围广、人群多,工作量极大。但在实际的工作中,部分乡镇经办人员不断被调整出去,遇到突击性工作时,如:计生、综合治理、专项检查等,经办岗位无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作的持续性严重脱节,有的经办人员已一人承担多项工作。

  3、办公条件简陋,基础设施薄弱,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服务要求。

   三、存在问题

  1、经办机构严重缺编缺员,经办服务能力不足,工作负担过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长远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度一旦启动,就没有终点。经办服务已是一项经常性的常规工作。目前全区已经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就业服务等工作量的大幅度提高与县、乡镇经办机构缺编、缺人矛盾突出,经办服务能力明显减弱,甚至不堪重负。多数乡镇采取临时抽调人员,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方式来解决工作人员不足现状,短期效应是有的,但长此以往,人员的不稳定因素是存在的。

  2、续保缴费和扩面工作存在压力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以后各年度的续保缴费和扩面需要长效制度来落实,特别是需要稳定的经办队伍和社会各方力量来支撑,需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续保缴费、人员新参保等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广大的干部职工深入到田间地头进行政策宣传及讲解,这将直接影响到续保缴费和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3、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待提升。“工欲善其事,必先得其器”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养老金发放的机构,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对提高参保率有着直接促进作用。其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是经办银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方面有所欠缺;二是经办银行与区、乡经办机构在信息传达上时效性不强,对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反馈并加以解决;三是不能及时提供月对账单,月对账单要通过省联社提供,延长了对账时间,导致区、乡财务信息滞后。 4、基层统计、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乡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计、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在履职尽职方面有待提高。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清,每月要做的工作不清不楚,需要时常提醒。在完成报表的过程中不够认真,能应付就行。造成报表报送不及时,质量不高,数据随意性大,存在逻辑矛盾。每月的报表不仅要花时间去催、花时间去讲,还必须逐一审核,步步把关,严重影响按时上报市局的时间。

  在调研过中,调研人员针对各乡镇存在的问题分别与经办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现场交流沟通,并提出建议: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的新期盼。继“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后,又做到了“养老不犯愁”这是实现从无到有进入制度养老的历史性跨越,它比养儿防老更可靠、更稳定。

  二、宣传引导力度不能减弱。麦积区作为第四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区,试点工作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广大城乡居民的参与和支持。在宣传动员工作中,我们要继续采取多种多样的有效形式,以“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方法,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动员,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主动和耐心细致地帮助城乡居民解答各种疑难问题,让群众看得明、听得懂、算得清、记得住,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觉自愿、积极参保缴费,扩大参保覆盖面。

  三、不断完善财政补助机制,提高参保积极性。在中央明确的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建议相关部门完善激励措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参保居民,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鼓励多缴多得;对缴费超过一定年限的参保居民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引导长缴多得,对提高居民的参保率取得较好效果,同时建议省财政对基础养老金予以补贴,并建立调整机制。

  四、加强经办力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宏大的惠民工程,周期性长、政策性强、量大面广,涉及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会直接影响群众参保的积极性。能否顺利实施并完善这项制度,不仅取决于各级财政的支付能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河参保群众的认识与接受程度,也取决于各级人社部门的经办服务水平,因此,建议国家和省上出台相关政策,加强乡级经办机构建设,对机构和人员纳入编制,定岗定员,隶属区人社局垂直管理,保证开展试点工作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三落实”,确保经办的统一、规范、高效。

  五、进一步加快制度建设。要致力于制度化建设,用制度规范和指导具体工作,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要正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积极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省上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加强配合,真正做到认识统一、工作协调、行动一致,尽职尽责的做好各项工作。(通讯员 鲜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