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定亮查考”四步法落实责任清单制度
精准“定”单,明确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有目标、可操作、能考核”三个方面来细化落实具体要求。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将“市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2015年市级领导工作任务分解表”、“市委部署的深化改革有关事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与安宁区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分解为46项,按季度分解了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将2015年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分解细化为58条具体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到部门,对每项工作任务责任全部建立责任清单,做到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四个明确”, 确保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公开“亮”单,广泛接受监督。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作落实年”重点工作任务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区委工作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区级领导干部责任分解表在区委、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下发《关于做好“工作落实年”重点工作任务公示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各部门也以文件公示、网络公示、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对本单位“工作落实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公示。
跟踪查“单”,确保履单实效。针对制定下发的责任清单,区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加大督办力度,重点突出市委相关任务分解表中与安宁区有关的46项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对照责任清单,采取专项督查、随时督查、追踪督查等方法,切实提高督查实效,确保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果,一季度涉及全区的46项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共收到《市政府工作落实责任清单》5份,涉及工作任务5项,其中已完成3项,2项正在按计划进度办理;下发《区委工作落实责任清单》、《区政府工作落实责任清单》296份,各责任单位均按时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并上报了《区委工作责任清单进展情况反馈单》。
从严考“单”,严格兑现奖惩。结合“先锋引领”行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把“工作落实年”行动及责任清单运行的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成绩突出的干部,大胆选拔任用。突出责任追究,对责任清单推进不力、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不按时报告相关情况,尤其在核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对责任领导和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情况进行约谈、批评、提醒、调整、问责。今年上半年,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3人进行通报批评,推动了责任制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