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加油站927座

23.12.2016  14:40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十三五”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共规划建设加油站927座,其中,城镇新建368座,迁建172座,改造96座;高等级公路服务区新建211座,防渗漏扩容及改造80座。预计到“十三五”末,全省加油站总量为1953座,平均单站年销量达到3200吨。

  《规划》指出,按照总量控制指标保证平均单站加油站加油量不低于目前平均水平的原则,对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物流集散基地、旅游景点、新建道路,以及成品油需求严重不足的乡镇、少数民族聚集区优先考虑新建加油站点;改造提升市场需求稳定、布局合理的加油站点综合服务功能;对长期关停或证照闲置、布局密度过大的加油站,以迁建为主,实行总量控制。

  加油站选址应设在符合相关规划的交通便利区域。在城区内应选择靠近城市主干道或设在出入方便、车辆汇集较多的次要干道上,城市主城区、中心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在郊区或乡镇应选择靠近主要公路、交通出入口、行政区划交叉点附近。应避开人流稠密的繁华区段、车流量大的交叉路口和重要建筑物,与学校、医院、住宅生活区等人流密集的重要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距离不宜小于50米,离道路交叉口距离不宜小于100米。与桥梁引道口、隧道口、铁路平交道口、军事设施、堤防等重要设施的距离应大于100米。在风景名胜区、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居民住宅区等区域内不宜设置加油站。站点与城市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饮用水源汲水点的水域距离不应小于1000米,陆域距离不应小于5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