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淘汰黄标车工作全面启动
22.07.2014 11:1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由嘉峪关市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和交通局共同拟定上报的《嘉峪关市黄标车淘汰更新奖励补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2014年7月4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当日施行。黄标车淘汰更新是嘉峪关市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标志着嘉峪关市黄标车淘汰更新工作全面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
近年来,嘉峪关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7311辆,初步统计,黄标车保有量为1249辆,占机动车保有量的2.6% 。黄标车淘汰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计划2015年底前淘汰所有2005年(含)之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部黄标车。淘汰方式主要有:强制报废、鼓励提前淘汰及限制通行等措施。嘉峪关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坚持政府统领、部门负责、齐抓共管、共同施策的原则,通过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适当补贴、限制通行和提前淘汰等多项措施,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规定,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即国0汽油车和国0、Ⅰ、Ⅱ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照环保部门的检测数据,一辆黄标小轿车正常行驶所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28辆国Ⅳ标准小轿车,一辆重型黄标车正常行驶所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450辆国Ⅳ标准小轿车。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二次污染物的重要前体物,是造成灰霾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污染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嘉峪关市环保局 巨林如 赵晓燕供稿)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2.07.2014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