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办法》:党政机关不得安排考察性出国访问

13.07.2014  11:37

  原标题:我省出台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不得安排考察性出国访问

  中国甘肃网7月1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马逸群) 日前下发的甘肃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出国任务中未批准的国外城市不得自行前往。

  办法提出,党政机关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应将本单位本部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单独列示,按要求时间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出国经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党政机关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省级外事管理部门对于违反规定或无实质性出访任务的团组予以调整或取消。因公临时出国实行任务和经费联动审批制度。凡由邀请方、中央组团部门负担全部出国经费的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和人员,不得重复申请经费。

  办法明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厅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出国人员对出国任务中未批准的国外城市不得自行前往。

  另外,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应当事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赠送礼品应当选择我省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使用物品。此外,除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报销持因私护照出访的出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