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类刷卡手续费或降近四成 放开收单服务费

07.05.2015  13:42

  餐饮类刷卡手续费或将下调近四成

  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银行业协会及主要商业银行等机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倩蔚)日前,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针对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至银行业协会、支付清算协会、主要商业银行以及中国银联。记者从流传出的意见稿中看到,发改委在《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初步意见》中,取消了餐娱类商户类别,将商户类别从现行的3类简化为2类,从而达到重点调低餐饮类刷卡手续费的目的。餐娱类商户的刷卡费率(不含收单服务费)从1.03%降至0.63%。

   放开收单服务费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银行卡消费业务197.54亿笔,涉及交易金额42.3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52.5%和33.16%。截至2014年底,中国银联联网的商户达1203.4万户,联网的POS机具1593.5万台。

  银行卡刷卡交易涉及持卡人(消费者)、特约商户、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清算机构五个方面多主体,其中,发卡、收单、清算等运营机构组成服务系统,向商户收取刷卡费用。近些年,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出现了以互联网、网页、二维码、微信等替代POS机系统的刷卡交易新形式,主要为网络电商服务,刷卡从传统的线下POS机,逐渐发展到“线上交易”。

  去年11月16日,中国政府网对外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尽快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取消刷卡手续费行业分类,进一步从总体上降低餐饮业刷卡手续费支出。

  目前,线上刷卡交易手续费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形成,但线下交易手续费区的不同环节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其中,收单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可在政府指导价格标准上下10%浮动。

  此次发改委文件中表示,目前刷卡收单交易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政府指导定价浮动区间有限,限制了市场间竞争,不利于通过市场运作降低收费水平。因此意见指出统一放开收单服务费,由各收单机构按照“补偿服务成本、取得合理盈利”的原则,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和营销需要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水平,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收单机构拓展市场。但对通过中国银联等银行卡组织清算时发生的网络服务费、发卡行服务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

   餐娱类并入一般类收费降幅39%

  发改委征求意见稿同时指出,餐饮类商户刷卡手续费标准比百货零售业高出60%。但近年来,随着餐饮业结构调整,大众化消费占比已经超过八成,行业盈利水平明显下降,刷卡手续费水平较高的问题凸显,业界纷纷要求降低。

  2013年1月,发改委下发的《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将刷卡分为餐娱、一般、民生三类商户收费标准,收单、发卡、清算三项费用合计分别为交易金额的1.25%、0.78%和0.38%,并对单笔交易金额较大的房地产和汽车销售、批发商户实行手续费封顶控制,封顶金额分别为每笔80元、26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将现行的3类商户类别简化为2类,取消“餐娱类”商户类别,将“餐娱类”中的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金饰商户并入“一般类”,同目前列入“一般类”的商户执行相同的刷卡手续费标准。

  按照发改委的新调整,在不计算收单服务费的情况下,调整类别的餐娱等商户合计收费标准从现行的1.03%下调至0.63%,降幅达到39%。即便不考虑收单服务费的市场定价波动,餐娱类费率也将从1.25%降至0.78%,降幅也达到37.6%。

  发改委解释称,没有一次性取消商户分类定价,主要考虑取消分类定价后,收费标准并轨存在两难选择,就低并轨,将对相关运营机构收入造成较大影响;就高或就中并轨,则意味着在下调餐饮、房地产及汽车销售等商户费用的同时,提高了对民生类商户的收费,不易被社会接受。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分类收费还是可能引来商户违规“套率”的行为,最终取消分类仍是大趋势,可解决目前支付市场的“套率”乱象。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实施“借贷差别定价”。意见稿中表示,这将影响市场消费行为,存在一定风险。若贷记卡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借记卡,可能造成部分商户拒刷贷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