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落实国家“三项制度”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满意度

30.05.2014  16:43

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作用,通过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简称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简称“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简称特别扶助制度),使群众生育观念得到了明显转变,实施“少生快富”工程9年来,全省少生8.54万人;截至2014年,国家“三项制度”累计使全省近70万人次计划生育群众受益7.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5.86亿元,省级财政1.6亿元,市、县财政0.4亿元)。

一、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国家“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我省将国家“三项制度”的落实列入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的基本制度框架内容,将 “三项制度”对象确认准确率、对象纳入及时率和资金发放到位率作为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明确规定对2015年之前奖励扶助对象纳入及时率低于80%的市县,延迟示范区验收、已经命名的取消示范区命名。同时建立完善了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监督评估“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造福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一是统一印制80多万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入户宣传画》和40多万份《农村“两户”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挂页,编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汇编》和《甘肃省建设全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政策文件汇编》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市、县、乡、村、户,让群众明白政策、熟悉政策,监督政策的落实。 二是 进村入户开展经常性、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宣讲,努力做到让群众知晓政策,引导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时主动申报、及时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和好处。 三是 设立公开公示栏,全面公开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各项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标语上墙、宣传挂页入户、宣传资料进袋、奖励政策入栏”。通过“舆论宣传、阵地宣传、社会宣传、入户宣讲”等多种方式,使干部群众对以国家“三项制度”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营造出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资格确认,提高对象确认准确率和纳入及时率

一是强化民主评议机制。为体现国家“三项制度”对象确认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各地坚持村(居)民代表大会和村(居)民计生协会理事民主评议制度,把拟确认对象名单提交村(居)民代表大会和村(居)民计生协会理事民主评议,经过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初审公示、县级审核公示,最后确定上报对象名单,使受惠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到100%。 二是 建立摸底建档和滚动运行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统一建立提前5年摸底建档、滚动运行的工作机制,杜绝或减少了因种种客观原因导致扶助对象不能及时确认、申报、纳入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针对奖励扶助对象存在实际年龄与户籍年龄不一致、人户分离、生育史不清等问题,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告知、及时核查、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对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奖励扶助对象,及时督促办理,确保不漏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