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在给“苍蝇”和“老虎”递信儿?
有报道说,唐山市民宋金旺致电唐山市交警支队,实名举报一娄姓协警开套牌车。宋金旺称,举报当天便遭到被举报人电话恐吓,截至次日中午,共收到被举报人450通电话轰炸。对此,交警支队方面表示,娄姓协警现已按照有关规定被辞退,目前调查还在进行当中,但是“确实不存在官方泄露信息的情况”。
对此,小马飞刀以为,只接到450通电话轰炸,真的还算是幸运的。因为这些年来,“打虎或打苍蝇不成反被咬”的事并不少见。半个月前,河南鹿邑县女子曹某在回家路上被4名蒙面人持砍刀、木棍打断右手右脚。曹某与丈夫一直举报当地派出所所长等人,曹某称蒙面人曾威胁自己“不要举报派出所”。至于因为举报官员惹来牢狱之灾,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新闻我们也看到过。再举个特殊的例子,为鼓励市民举报安全隐患,北京市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为真实举报人提供最低200元、上不封顶的奖金。但由于举报人担心被打击报复,该奖金的弃奖率一度曾高达66%。三年内有13.8万元的奖金没人领取。
几年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资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其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可以说,举报人必须得到法律的保护,这个道理不言而喻。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一句:到底是谁在给“苍蝇”和“老虎”递信儿?目前,如何用具体的措施保护举报者,如何避免举报者被打击报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和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者相比,举报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勇气显得格外珍贵。善待他们,鼓励更多人勇敢举报,是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的必要举措。我们也看到,面对层出不穷的问题,如今很多老百姓不再抱着能忍则忍、不当出头鸟的态度,而是顶着重重压力奋勇举报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这样一种社会进步的大背景下,公权力在处理举报过程中能否刚正不阿、铁面无私,能否在保护举报人上承担法律责任,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对实名举报者的身份严格保密,缩小知晓范围,并签订保密责任书,对泄露实名举报者身份的要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应该加强对实名举报的人身安全的保护,并对敢于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严惩不贷。这不仅仅是相关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更是维护社会良心的“关键制度”。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