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任“试药族”拿生命开玩笑
据相关业内人士介绍,湖北省武汉市活跃着大约1000名流动“试药人”,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人中大多数是来自武汉各大高校的学生。(8月3日《楚天都市报》)
为了在医学临床实验过程中,观察药物的安全性和代谢过程,药物推广前有一个环节是,需要在健康人身上进行药物测试,于是“试药族”应运而生。试药是必要的,但又尤其是一件严肃的事情。
表面上看起来,“试药族”是有权益保障的。比如大学毕业后在武汉市江岸区一家企业从事法律工作的28岁的朱先生,就是兼职试药人。一年前入道后,至今已试药10多次。朱先生介绍,每次试药前,都会进行心电图、肝功能等方面的体检,合格才能试药。试药前还要签订《知情同意书》,详细告知药物试验的过程、要求、风险等内容。根据抽血量和药物风险的不同,每次试药的报酬不同,平均每次1000元左右。这里面好象既有知情同意,又有自愿协商或者协议,既有试药者预期的报酬,又有体检和医疗保障措施,似乎是一件合理公平的交易。
实则不然。试药行为,不应该是单纯的市场交易行为。显然,试药是一件高风险的行为,有道是,是药三分毒,而在未经临床推广的药物,更是存在着潜在的风险和较大的不确定性。这里面既有科学试验的因素,也牵扯到许多社会和法律问题。而有关药物推广商,直接将其转换成为市场交易行为,则未免太投机取巧了,也让人闻之十分后怕。
有情形表明,这种市场交易,沦为一种地下行为,在“看不见的战线”上展开,即使签订了《知情同意书》,也未必就不存在某种的欺诈性。因为真正知情的一方,毕竟是药物推广方,而“试药人”因为不具务必要的药理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实质上对于潜在风险,仍是不知情者。这大约也是试药的对象,为什么不是那些最知情的专业医疗工作者,而是最缺钱的大学生和农村贫困群体的缘故。
试药行为,无论如何都离不开严密的市场监管。躲过第三方权威机构监管的试药推广活动,尤其可能成为一场不对等的博弈。药物推广方无疑处于强势地位,而试药者就是“用绳命在对赌”。这不只意味着“试药人”个体的风险,也在某种程度上表明药物市场的失控风险。
为此,笔者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试药行为加强管理。对于推广试药的药物名录,要进行严格审查;对于试药的过程,也要置于监管的眼皮底下。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地下试药行为,应该进行严厉打击。只有管罚并用,地下试药行为才可能矫枉过正,从而进入人们预期的审慎、科学、可控的轨道。
文/严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