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零距离” “利剑”显威力 ——白银市开展巡察工作综述
平川区住建局干部杨双违规将生活垃圾土工膜防护工程款435686.90元存入个人账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景泰县住建局干部高德城借外出培训之机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报销款1703元。
2015年9月起至今,白银市委先后开展了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957条。在前两轮巡察中,立案审查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诫勉谈话34人,约谈91人,批评教育55人,书面检查18人,通报批评24人。巡察工作的开展,对被巡察单位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巨大影响。
高悬剑:把规矩挺在前面
白银市委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确保巡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了保证。市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白银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白银市巡察工作流程》,汇编了《白银市巡察工作手册》,明确了开展巡察工作的机构职责、范围内容、方式权限、工作程序、保障措施,提高了巡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为严明巡察纪律,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人员行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八个严禁”,为巡察工作保驾护航。在具体巡察中,巡察组成员牢记“简便有效管用”的六字原则,总结提炼出“十查十看”工作法,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敢亮剑:“接力式”巡察全覆盖
针对市县巡察点多面广、情况各异的特点,白银市积极探索开展“接力式”巡察(县区接力市委巡察延伸到县区直部门和行政村社区,市直部门接力市委巡察延伸到本系统直属单位),变“自上而下”为“上下联动”,进一步拓宽巡察面,巡察在三个层面全面铺开:第一层面市委巡察已开展三轮,先后组建34个巡察组,巡察市直部门(单位)23个、乡镇(街道)22个、县区直部门22个;第二层面县区委巡察已全面铺开,三县两区共组建29个巡察组,对184个村(社区)和45个县区直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巡察;第三层面市直部门巡察已正式启动,14个市直部门组建14个巡察组对14个直属单位开展内部巡察。三个层面向着巡察全覆盖目标进发,进一步拓宽监督视野、延伸监督触角、消除监督盲区,充分发挥了巡察的震慑作用。
面对人员少、任务重的现实困难,白银市积极想办法、出实招,努力推动组织形式、工作模式、方式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在巡察整体要求上采取了综合与专项、一级单位与二级单位同步、乡镇(街道)与部门(单位)同巡、乡镇(街道)与村(社区)一体等方式,在巡察对象上采取了“一托二+1”即一个巡察组巡察2个单位,“回头看”一个单位,从而有效整合了监督资源,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式的巡察监督格局初步形成。
巧挥剑:撬动自查自纠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白银市委果断决策开展自查自纠,一场自我巡察行动在铜城迅速铺开。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针对巡察中发现的7大类19项共性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做到了共性问题查找不变通,个性问题查找有拓展,集中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是否奏效?自查自纠又有什么样的作用?市委巡察办的同志介绍说:“在自查自纠之初,还有一些干部抱着等待观望、侥幸过关的心理;有的单位不负责任,只在表面查,不深入,只查出学习不够、制度不全等问题,实实在在7大类19项一点没有查出来。但随着巡察力度的逐步加大,巡察影响力的不断深入,各个单位和干部都能牢牢把握机会,主动查找,主动上报,并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用巡察监督撬动自我监督,用巡察发现撬动被巡察单位的自我发现,促使被巡察单位所有干部共同查找问题,从而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的,这就是自查自纠工作最大的作用。”
自查自纠活动开展以来,白银市共查找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9696条,上缴违规资金401.94万元。立案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6人,约谈511人,提醒谈话780人,警示谈话201人,批评教育244人,书面检查19人,通报批评63人。
磨利剑:选派精兵强将
“巡察组人员要选优选精,队伍要配足配强,给这些干部一次锻炼提高的机会。通过压担子、交任务,考察干部是否有担当精神,是否有综合分析、研究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是白银市委书记张智全对巡察人员的明确要求。围绕“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白银市重点从优秀的正副县级后备干部、纪检组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系统及相关部门选调巡察人员,建立了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参与巡察的同志,都是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和市委组织部在全市干部中,仔细甄选出来的,各方面的条件都比较优秀。
“接到巡察任务时,所有组员都觉得这是一项神圣的政治任务,高强度的工作下来,大家都感觉到有些累,但看到巡察的成果,大家还是很高兴,觉得学到了不少东西,是一次对个人的考验、锻炼和升华。每一位成员都牢牢把握机会,按照自我要求要严、自我素质要高、工作作风要实、证据索证要真的‘四要’标准要求自己。”这是参加了三次巡察的一位组长的工作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