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研究基地 强化理论研究 ——学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与“十大”报告体会之三
池子华
“十大”报告提出,重视红十字运动理论研究,加强理论研究队伍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巩固和建立若干研究基地,不断丰富和发展红十字运动理论。围绕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地凝聚共识、推动事业发展。
为什么要强调创建红十字理论研究基地,其必要性、可行性在哪里?基地如何运行?笔者在此谈点个人体会。
为何要创建红十字理论研究基地
首先,理论研究的需要。创建研究基地,重在强化红十字理论研究。《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深入开展红十字理论研究,大力宣传红十字文化在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提升精神文明程度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红十字理论研究,已成为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现实需要。同时,红十字事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也呼唤理论指导。建立研究基地,可以更好地凝聚研究力量,建设理论研究队伍,形成“智库”新平台,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其次,传播红十字文化的需要。公众对于红十字会的知晓率很高,但那是建立在“网络事件”负能量放大基础之上,真正了解红十字会的人并不占多数,以至于芦山地震、鲁甸地震时谣言满天飞,不明就里从众抹黑红十字会者不乏其人,对红十字事业产生巨大冲击。
建立研究基地,构筑理论阵地和传播平台,拓展传播渠道,以实现“以舆论为先导,以理论作支撑,以行动抓落实”(即“两论一动”)的“新常态”,有助于“正能量”的输出,以理性引导舆情,使公众理解“红十字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面旗帜”“人道主义事业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的深刻内涵,从而信任红十字会,参与、支持红十字事业。
再次,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的需要。人才培养是指对人才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红十字事业的发展,需要专门人才的加盟。研究基地可以具备这样的职能,其中继续教育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
继续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种高层次追加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杠杆。对红十字人而言,只有不断“充电”,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完善自我,才能适应人道救助事业发展的要求。
研究基地既是理论创新中心、红十字文化传播的窗口,同样可以打造成为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基地。事实上,继续教育需要基地为依托,做到学、研结合,并可通过继续教育,使理论研究成果转换为现实的“执行能力”,推动红会工作的开展。
怎样创建红十字理论研究基地
红十字会是业务部门,不可能独自开展具体、专门的科研工作。那么怎样创建红十字理论研究基地?“十大”报告给出了明确答案:依托高等院校、研究机构。
高等院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研究机构是科学研究的专门机构,有一支精干的专家队伍。借助、依托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优势,合作共建研究基地开展红十字理论研究,是明智之举、策略选择。
为什么“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建立若干研究基地”?“巩固”,是指对已有研究基地加强建设。目前,除苏州大学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合作依托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建立红十字文化研究基地之外,还有徐州市红十字会与江苏师范大学合作成立红十字文化研究中心,南通市红十字会与南通大学合作成立红十字事业发展研究中心,青岛市红十字会与中国海洋大学合作成立红十字文化与公益事业研究中心,宁波市红十字会与宁波大学合作成立红十字理论研究会等等,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尤其是苏州大学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成立10年来,出版相关著作近50部,填补了许多空白,得到学业、业界的一致认可和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该中心还与上海嘉定区红十字会、浙江嘉兴市红十字会、江苏盐城市盐都区红十字会合作,建立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嘉定研究基地、嘉兴研究基地、盐都研究基地。这些研究中心或基地,已经具备了良好的条件和基础,理应“巩固”。
建立,即“新建”基地,依托具备良好研究基础的科研单位,创造条件,新建一批基地。其中,武汉、北京、厦门、长沙都具备一定条件。如武汉大学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合作,2008年成立国际人道法研究中心,开展国际人道法的教学与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人道法研究所所长朱文奇教授为首的团队,对国际人道法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同时,近年来总会也与诸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合作,开展关涉红会改革与发展问题的理论探索。厦门市红十字会与厦门大学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开展了系列课题的研究。湖南师范大学周秋光教授是红十字运动研究的资深专家,出版过《红十字会在中国》等著作。与这些地方的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共建基地,具有了现实的可行性。
除此之外,还应积极引导相关高校及研究机构向红十字运动研究领域拓展,并给予一定支持,孵化出相关研究机构,为建立基地创造条件。上海、天津、广州、西安、重庆等地,高校林立,研究机构众多,红十字会可以与之加强联系,合作开展相关课题的研究,借此培育研究力量。研究团队一旦形成,即可不失时机成立研究机构,打造学术平台,扩大影响力,条件成熟,即可设立基地。
红十字理论研究基地如何运行
首先,基地依托高校及研究机构,在省级红十字会协调下进行整合,总会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形成基地、省红会、总会相互协作、良性互动的关系。
多个基地设立之后,总会负责协调各基地之间的横向合作,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宏观指导,实现基地之间优势互补,协同配合,错位发展,充分发挥各个基地在研究领域的积聚、带动、辐射和引领作用。同时,总会应出台《红十字理论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对基地的运作进行必要的规范,确保基地的有序运行。
其次,以课题为导向的经费支持。基地建设离不开经费支持,除了必要的建设经费之外,更重要的是结合课题,给予资助。
总会可以制定出台《红十字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面向全国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和红十字工作者征集立项,实行自主申报、公平竞争、严格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课题立项范围包括重点课题、基地重大项目、一般课题、委托课题、青年课题和专项调研;明确中国红十字会课题为部级课题,由总会根据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审定、立项,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并委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所承担的课题的管理工作。同时,突出基地的科研优势,设立基地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产出重大成果。
再次,每年举行红十字理论研究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基地建设的成果和经验。每两年可以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学术研讨会,展示学术成果,探索发展道路;对优秀成果,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
同时,基地应开通网站,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搭建平台。除此之外,还应该创办专门性的理论刊物,为学术成果的发表提供园地。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公开出版的《红十字运动研究》,目前只是年刊,在基地创建之后,可以改为季刊或半年刊,扩充容量,加大信息量。
总之,基地建设是红十字文化建设的战略举措,是“两论一动”工作的重点,对提升红十字会“软实力”,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
(作者系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