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不到两月男子再次盗窃 被判6个月罚款2000元

21.02.2016  10:14

    原标题:刑释后不到两月 男子再次盗窃又入狱

    陕西省彬县男子孙某在2009年至2014年间因盗窃罪3次入狱,2015年9月29日刑满释放。重获自由不到2月,孙某却再次干起“老行当”,光天化日之下入户盗窃,被公安人员抓了现行。2月17日记者获悉,宁县法院以孙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11月6日8时许,出生于1992年的孙某窜至宁县平子镇预谋实施盗窃。其发现闫某某家中无人后,翻墙入院,持撬棍敲碎窗户玻璃,进入房间盗窃作案过程中被路过的闫某发现并困于院内,经他人报警后孙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法院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在实施盗窃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其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考虑其能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记者董子彪)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