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01.03.2019  17:41


    本网讯 日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全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方案》指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际举措,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大幅度提高律师刑事辩护率,逐步实现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方案》指出,试点工作在律师资源充足、经费保障到位的地方进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主要任务包括:扩大法律援助通知辩护范围,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加强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法律援助机构要提高刑事案件指派工作效率,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辩护公函或者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确定承办律师,并函告人民法院;严格履行人民法院依法告知职责,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起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要告知其享有免费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的权利,对于应当告知而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要加强监督,严肃追责,真正把告知义务落到实处。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将统筹调配律师资源,组建刑事辩护律师团,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同时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进行指导监督。(省司法厅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