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证件网上能办了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晓刚)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该厅再次推行涉及户籍、出入境、交通等领域的15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执行。
实行省内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服务。凡在甘肃省内办理户口迁移的,只需到迁入地派出所一次性办结迁移户口业务。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省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实行省内跨户籍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在省内流动的本省居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个人游签注除外)。
实行省内异地核发机动车免检合格标志。在我省注册登记的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省内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业务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实行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直接申请考试。在我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在市(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直接申请参加考试。允许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原准驾车型或原准驾车型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增驾类准驾车型除外)。
开通出入境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申请人可通过出入境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现自助填表、网上预约、出入境证件办理进程查询等业务。
增加互联网选号系统号牌数量和选号方式。将全省市(州)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gs.122.gov.cn)选号系统号牌数量增加至5万,随时补充新号牌,确保可供选取的号牌数量不少于5万,并提供自编自选和10次“五选一”随机选号两种方式。
开通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网上平台。持有驾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在公安网或者互联网注册后,可在网上平台处理电子监控记录的警告或罚款200元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在网上平台处理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电子监控记录的不记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增设派出所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在原有30个派出所受理点的基础上,增加到100个受理点。
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和甘肃公安微信平台提供本省范围重名人数查询服务。
开通自助受理出入境证件业务。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开通申请人自助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供免费照相、免费检测服务。
开通企业大宗车驾管业务办理。在市(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开设专门受理通道,集中受理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纳税企业办理大宗车驾管业务。对拥有30台以上从事物流运输、营运车辆的企业,提供预约登门服务,集中办理机动车牌证及驾驶人审验、换证、补证等业务。
对特殊当事人实行电话接报、上门受案。对年老体弱、身体残疾或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的刑事受害人报案,实行接受本人电话报警、委托亲邻报警或请求受案单位上门受理案件。
开通公安民警违纪违法12389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检举、控告公安机关及警察违法违纪问题,并及时向举报投诉当事人反馈核查结果。
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实行远程视频接访。群众可在县级公安机关信访部门通过公安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面对面向省公安厅、市(州)公安局领导直接反映问题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