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工商调解一起未成年人消费纠纷

29.07.2014  19:24

日前,凉州区永昌镇刘沛村村民仇某带着小孩来到武威市工商局凉州分局永昌工商所,他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说:“感谢你们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你们工商部门就是我们的保护神!”这只是凉州工商开展群众路线活动用“责任”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7月21日,仇某12岁的儿子与同村的几个同学为打发无聊的雨天,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自己的压岁钱在永昌镇某商店购买了一箱价值288元的红酒,在几个小孩寻找酒具开启酒瓶时被仇某发现。仇某认为孩子购买红酒主要是为了消磨时间,严重影响了身心健康。于是找到商家要求退回红酒,但商家以出售的红酒已拆了箱子并无质量问题且不知道其孩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仇某投诉至永昌工商所。

永昌工商迅速派人冒着大雨调查核实。本案中,年仅12岁的孩子一次性花费二百多元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并不相符,其行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认可才能产生效力。同时,经营者向仇某12岁的小孩卖酒,已经违反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劝导,双方达成退货协议:红酒退回商家,由该商家一次性退还购酒款288元。一起由未成年学生购买红酒引发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