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第1号)

27.01.2020  18:14

根据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最新动态,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离校在外的全体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在寒假结束之前,一律不得提前返校。离校期间,请根据当地的规定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二、近期有进出疫情重点区域经历的师生及家属,必须自觉地在家进行两周(14天)左右的医学观察,如有身体不适或疑似症状,请及时到当地指定医院就诊。如有密切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史者,必须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

三、请广大师生员工与所在学院、部门保持联系畅通。学院要主动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在确认学生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才能同意学生按规定返校。

四、加强留学生日常管理,实行日考勤制度,杜绝擅自离校外出。对近期返校的留学生要安排在校医院体检,确认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后返回宿舍。

五、宿舍管理中心和后勤集团分别负责留学生公寓和家属区的消毒工作。

六、实行严格的学校门禁管理制度,非校园系统内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七、校医院设立发热门诊,规范隔离和防护工作,确保一线医护人员防护到位。要及时接诊发热病人,无法排除的病例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已经确诊的要及时转入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学校暂停所有出差审批事项,校内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暂停对外开放,请师生员工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参加聚会活动。

九、出入学校公共区域应积极配合佩戴口罩。

十、广大教职员工要坚定信心,听从指挥,不信谣,不传谣。

十一、各学院、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并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广大师生党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自 2020 年 1 月 27 日15 时起施行,请各部门、学院转发至所有师生员工,严格遵守。

兰州交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