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东乡县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力度

14.04.2015  20:3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全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现场会精神,深刻吸取康乐县“4.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验教训,促进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东乡县从4月5日至5月5日开始,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道路执法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室)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配齐配全农村专兼职安全员、协管员、劝导员,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防控体系。认真摸底登记,各乡镇负责摸排登记辖区内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车辆和驾驶人基础信息,建立台账。严格落实“一车一档”、“一人一档”户籍化管理制度,逐户上门登记,逐户签订安全责任书、承诺书;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农村赶集上会、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等重要时段及村口、必经地等重要点段的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纠正、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查出;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失控漏管的问题,通过在村口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提示、劝导,督促有牌有证的按期审检,新购机动车及时办牌办证,对无证无牌上路的要按交通管理法规从严处罚。

    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切实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失控漏管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切实依法承担起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责任。

    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判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工作,根据赶集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建设,每个行政村按农村道路线段要设置1个交通安全劝导队,由村支书或村主任担任负责人,履行隐患排查、信息收集、宣传提示、巡查管控等职责。在车辆密集、人员密集的乡村道路交汇路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履行“看、查、劝、宣、纠、报、封”职责,认真落实保障责任,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劝导(站)有效履行职能。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统筹发展农村客运,进一步强化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取缔挂靠、承包经营,进一步完善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机制;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标准,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纳入乡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推进“生命工程”向农村道路延伸,专项整治期间要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深入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始终保持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从严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提示。要建立道路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靠社会力量群防群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胡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