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副市长杨军督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月27日,平凉市政府副市长杨军带领市政府相关秘书长和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深入静宁、庄浪两县5户重点企业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
杨军及督查组一行认真查看了静宁县城南、城西(葫芦河)沿岸排污口及静宁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现场检查了静宁县城区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静宁县恒达公司原料分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有关群众投诉问题整改情况,静宁县铅锌矿尾矿库治理情况,庄浪县金龙矿业公司1号尾矿库治理工程、2号尾矿库运行管理情况,以及庄浪县铜矿尾矿渣治理工程及矿区生态恢复治理情况,逐企业对现场发现的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尾矿库治理、生态恢复及环境安全监管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杨军指出,春节将至,各县(区)政府和市、县(区)环保、安监等部门以及相关重点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在巩固好前一阶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环境安全。一要深刻汲取教训,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汲取陇南市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尾砂泄漏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教训,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管控措施上再强化,监督执法上再严格,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确保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要落实机制,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实行部门联动,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治主体责任,促进问题的整改落实。市、县(区)环保、安监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环境应急值守,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三要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跟踪落实。要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抓好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企业、重点企业尾矿库(工业渣场)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排查,要注重执法实效,在前一阶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切实加大跟踪整改落实力度,确保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到位,确保市域环境安全。(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