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程:加强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
赵大程在粤沪港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座谈会上强调
加强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
服务祖国发展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司法部8月16日在广东深圳市召开粤沪港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座谈会。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香港中联办副主任黄兰发、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赵大程指出,加强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业的交流合作是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促进两地法律服务业更好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有效平台,对于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促进内地和香港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包括律师界在内的香港各界与内地的合作发展。司法部和内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努力适应形势需要,不断加强与香港法律服务业的交流合作。自1992年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办事处试点工作至今,内地先后出台了26项对港法律服务业的开放措施。内地对香港法律服务业的开放始终保持了最广泛、最深入、最优惠。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广东、上海等地借助粤港澳、自贸区的开放政策,积极推动落实对港法律服务业的开放措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先后与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和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协会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推动两地律师界的交流合作保持常态化和多样化。通过以上开放措施的实施,内地与香港律师界交流越来越紧密,合作领域越来越广泛,香港律师与内地律师思想情感日益交融,业务合作逐步加深,两地律师的执业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香港的繁荣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赵大程指出,当前,国家正处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重要时期。“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和亚投行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为内地与香港的法律服务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舞台。全面依法治国为深化两地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国家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为深化两地律师界交流合作搭建了崭新的平台。两地律师界应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交流合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历史性机遇,不断完善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推动两地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赵大程强调,香港回归19年的实践充分表明,“一国两制”方针是实现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政治生命线。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力量的律师等法律服务界人士应该成为坚定不移贯彻实施“一国两制”方针的坚强法治力量,高举法治旗帜,捍卫法治尊严,确保香港基本法在香港全面有效实施,为香港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面对新的形势和机遇,内地和香港法律服务界应积极进取,加深交流合作,共同为推进两地法律服务业的新进步、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在落实各项对港法律服务领域政策中,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切实研究完善对港法律服务领域开放措施,不断推动两地法律服务业的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形成更强和更有效的“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合力,持续开展两地律师界青年人的交流工作。希望两地法律服务业共搭合作平台,分享合作信息,交流执业理念,携手共进,合作共赢,努力为祖国发展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贡献力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香港律师会会长苏绍聪、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协会主席顾增海、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会长陈曼琪等出席座谈会并发言。香港法律界人士就进一步加强两地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广东省司法厅、上海市司法局分别介绍了对港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取得的成绩及经验。(蔡长春)
来源: 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