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武山矿泉疗养院被授予《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示范单位》称号

30.04.2015  23:2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传染病防止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建立公共卫生监督长效机制,提高公共场所整体卫生水平和服务能力。我院在积极创建武山县公共场所卫生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中,在县卫生监督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我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综合评价验收环节时以优异的成绩脱颖而出。4月28日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授予我院为《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示范单位》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