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17.10.2016 18:3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实施意见》强调提出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在发生暴发性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时,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针对兰州市生态建设发展规划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现状,《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检疫御灾体系、强化防治制度措施、提高应急防控能力和推进社会化防治等五项主要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具体而言,就是推行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乡级和重点林区村社监测网络;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可追溯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监管平台;完善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建设应急防治机制;推行政府向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病虫防治等服务;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林业经营者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防治新机制、新模式。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兰州市首次从政府层面作出的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加重视、关心、支持防治工作,增强做好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这标志着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步入了新起点、新阶段,实现了新突破、新跨越。(兰州市生态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7.10.2016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