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出版物发行企业限期年度核检的通知

30.05.2014  20:11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督促出版物

发行企业限期年度核检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文广新局,各出版物发行企业:

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4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发行单位(含音像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应于5月15日前完成,明确各市州应按规定上报年度核验工作总结,各企业应按时提交年度核验材料,接受年检。截至目前除兰州、张掖市外,其他市州未按规定上报年度核验工作总结,部分企业未提交有关材料,影响了我省年度核验工作进程。为此,请各市州至迟在6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逾期仍不报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尚未核验的发行企业务必于6月5日前上报核验材料,逾期不核验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知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