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06.07.2015 10:4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甘建科〔2015〕134号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相对于2006版评价标准,新版标准在评价方法和内容上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有:评价方法从满足各类评价指标需达标的条文的项数要求变为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为所有的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分配了评价分值;适用范围从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覆盖民用建筑各主要类型;绿色建筑的评价明确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在原有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同时增设加分项以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创新和提高等。 因地制宜是绿色建筑建设的基本原则。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相关条文细则方面不可能给出完全适合我省实际的详细规定,我省地方标准在相关评价规定上也没有地域性差异的考量。面对我省绿色建筑的发展形势,为了适应新版国家标准的要求,我厅组织省内相关专家,结合甘肃省工程建设实际,编写了《甘肃省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作为我省绿色建筑评价的工作手册,为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提供更加全面详细的评判依据。现将《甘肃省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电子版可从省建设厅网站“厅发文件”栏目下载)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1日
附件信息: | 《甘肃省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 |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6.07.201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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