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出台

08.08.2014  01:49

    【本报讯】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指出,积极与中西亚国家开展电子商务合作,打造甘肃向西开放“网上丝绸之路”;加快推动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积极推进兰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基地建设。

    《意见》指出,实施“精品陇货网上行”促销工程,依托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甘肃新农村商网和“万村千乡”农家店,探索采取“企业+基地+网店”或“协会+基地(合作社)+网店”模式,发挥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进一步拓展我省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特色农产品销售规模,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扩大中药材、清真食品、民族民俗工艺品、文化旅游产品等特色产品网络营销规模,促进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意见》规定,鼓励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两后生”等开设网店,实现创业就业。积极推广“一村一电”模式,鼓励大学生村官开设网店,到2017年底网店村级覆盖率达到50%以上。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区域总部或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等落户甘肃,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规模。

    《意见》指出,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总体方案》,依托甘肃外经贸服务网络平台,建立我省向西开放项目及贸易数据库,积极与中西亚国家开展电子商务合作,打造甘肃向西开放“网上丝绸之路”。加快推动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在香港贸发局“贸发网”建立甘肃海外馆,推动甘肃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兰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酒泉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到2017年力争打造2至3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4至6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试点。

    《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5%,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9%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80%以上。2017年底,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5%,网络零售额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1%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