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2016年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启动 为期一个月
原标题:兰州市2016年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今起启动,为期一个月 四类人可申请 咨询电话公布
5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兰州市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将于5月16日启动,为期一月。兰州市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四类人群可申请。兰州新区及远郊三县一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参照执行。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条件:
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
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38元(含1938元)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所需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及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程序
①申请人及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提出申请
②街道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街道进行公示
③街道汇总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④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对各街道上报人员进行复审
⑤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的确认资格
新就业大学生
●条件:
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
申请人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人属兰州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除个体工商户)单位正式职工且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并连续缴纳两年以上(含两年)养老保险
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750(含)元
●所需资料:
《兰州市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人的学历证明
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
养老保险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
其它与收入、学历、住房、户籍、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
●条件:
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
申请人已在兰州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
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38元(含1938元)
●所需资料:
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和兰州市居住证;
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
其它与收入、住房、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引进人才
●条件:
经兰州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已与引进人才单位签定了服务合同的引进人才
申请人在兰州市无住房
●所需资料:
引进人才认定文件
与引进人才单位签定的服务合同
用人单位的担保文件
申请人身份证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
咨询联系电话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4607695
城关区房管局
电话:8519965
七里河区住建局
电话:2662189
安宁区房改办
电话:7679346
西固区房管局
电话:7532958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