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小金库"滥发补贴 兰州通报9起违反规定典型案例

10.09.2014  10:14

  甘肃新闻网兰州9月10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昨日,据甘肃廉政网通报,兰州市纪委近日通报9起典型案例。

  1.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执法中队队长杨淑鹏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2013年以来,忠和镇忠和村和崖川村村民在109国道两旁乱搭乱建砖混结构住房和彩钢房,且呈现蔓延趋势。杨淑鹏作为忠和镇执法中队队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皋兰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淑鹏免职处理。

  2.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古管理部主任刘长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2013年11月14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古管理部主任刘长生在没有履行正常财务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从委贷回收户划拨100万元资金到委贷发放户,并于当天下午发放贷款,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市直机关工委给予刘长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榆中县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明磊胡支乱花的问题。2009年~2013年,榆中县市场建设发展中心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171.7万元国有资金直接使用,用于滥发津补贴、奖金福利补助,开支餐饮烟酒费用等。榆中县委给予明磊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4.兰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设立“小金库”、支付招待费的问题。2005年9月10日~2011年12月10日,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将收取的房租82500元设立为“小金库”,用于发放福利和支出招待费。市林业局给予王有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5.榆中县城关镇文成路、兴隆路、一悟路社区滥发补贴的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榆中县城关镇文成路、兴隆路、一悟路三个社区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名义,发放出勤、加班、入户调查等补助资金77741.50元。榆中县纪委责令三个社区党总支书记做出书面检查,给予三个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诫勉谈话,并对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全部给予没收。

  6.西固区先锋路街道庄浪东路社区干部王文渊长期不上班的问题。西固区先锋路街道庄浪东路社区干部王文渊自2013年11月以来,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脱岗至今未在社区上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西固区给予王文渊辞退处理。

  7.兰州市水运管理局徐鸣春工作时间观看无关视频的问题。2014年8月6日,在效能督查中发现兰州市水运管理局副局长徐鸣春在工作时间观看无关视频,违反工作纪律。市交通局责令徐鸣春做出书面检查,给予其诫勉谈话,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8.永登县就业局干部郝映耀酗酒上班、与群众争吵的问题。2014年6月18日,永登县就业局干部郝映耀午餐期间饮酒。下午3时15分许,服务对象王某到永登县就业局办理城镇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手续,郝映耀酒后言辞不当、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永登县给予郝映耀党内警告处分。

  9.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兰山公园派出所副所长曾世界打架斗殴的问题。2014年6月18日,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兰山公园派出所副所长曾世界和本所民警崔世俊因工作琐事发生言语冲突导致矛盾激化,曾世界大打出手,造成崔世俊身体损伤。兰州市林业局给予曾世界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其在市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记者 穆光鸣)

  原文标题:兰州通报9起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www.xbsb.com.cn/site1/XBSB/html/2014-09/10/content_109039.htm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