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阳两地质监联动 查处不合格产品

14.01.2016  19:57

 

近期,根据《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及《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产品的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兰州市质监局稽查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对四川省某公司设在兰州直销点进行了检查,并对其销售的4个规格型号铝质吊顶板产品随机抽样后送法定部门检验,均被判定为不合格。因该生产企业在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根据属地监管原则,经稽查大队领导研究决定,将检验结果通报了四川省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稽查大队通报函后,迅速指定安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处理,通过调查了解,最终认定该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并对该企业作出了责令改正,处以1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案属于典型的跨区域质量行政案件,两地质监部门通过联动机制,联手配合,圆满地完成了该案的办理工作,维护了消费者利益,为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