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百合地理标志产品首次获准使用

05.08.2015  04:34

    【本报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的2015年第88号公告,我市的兰州甜甜百合有限公司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已经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并予以注册登记,获准使用兰州百合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昨日,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实现了兰州百合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零的突破。

    兰州百合是甘肃的名优特产,其色泽洁白如玉,肉质肥厚香醇,我国著名植物分类学家孔宪武教授评价:“兰州百合味极甜美,纤维很少,又毫无苦味,不但闻名全国,亦堪称世界第一”。七里河区是兰州百合的核心生产区,其生产的百合个头大、味极甜美、色泽洁白如玉,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

    据了解,兰州百合于2004年9月27日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14年7月甘肃省质监局重新修订发布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兰州百合》地方标准。根据规定,只有产自兰州保护区范围内,且产品质量符合地方标准的兰州百合生产企业才可以提交申请,经省级质监部门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后,方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将最大限度地促进百合系列产品向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品质标准化方向发展,对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和种植户的切身利益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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