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理工大学新媒体账号备案审批的通知
01.06.2015 20:20
本文来源: 兰州理工大学
各二级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规范我校新媒体发展的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展示学校形象、发布新闻信息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学校新媒体管理相关制度,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现对学校新媒体账号进行备案审批。
备案审批的新媒体范围是名称或者标志包含“兰州理工大学”、“兰理工”或者校徽等与学校标识相似的公共网络平台账号(学校网站除外),包括微博、微信、手机报、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平台。
不经备案审批的账号,学校将通过相关渠道予以撤销。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新媒体账号备案审批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5号前报送党委宣传部308室,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OA发送至宣传部杨天雨。
联系人:杨天雨 朱莉萍
联系电话:2975775 2973927
党委宣传部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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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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