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棚户改造准时搬迁可最高按市场预估价30%奖励
近日从兰州市政府传出消息,兰州市将从2014-2017年分步对兰州市现有的各类棚户区住户91992户实施改造,涉及人口30万人。为鼓励棚户区居民积极参与改造,兰州市明确,棚户区居民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应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10%-30%给予奖励。
基本情况:兰州现有各类棚户区住户91992户
据调查,兰州市现有各类棚户区住户91992户。其中,近郊四区85257户,包括城关区35309户、七里河区23763户,西固区17730户,安宁区8455户,约占改造总量的92.6%。
据介绍,兰州市棚户区的典型特征为:土地房屋权属复杂。既包括国有土地,也包括集体土地。多数棚户区片区房屋权属属于多个个体,包括国有房屋、企业房屋、个人房屋以及部分无产籍自建房;建筑质量差。绝大部分房屋为平房或简易楼房,混杂大量违章搭建建筑,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公共配套设施匮乏。缺乏社区公共管理、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各种公共配套设施;基础设施不完善。棚户区大多位于城市高坪、边缘地带。很多房屋没有自来水供水、大多无雨污分流的排水设施、环卫设施等。区内道路不完善,通道狭窄,环境卫生脏、乱、差。
改造规划:2017年前分步实施现有棚户区改造
根据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兰州市确定2014-2017年分步实施现有棚户区改造。其中,2014年实施改造31730户,2015年实施改造28927户,2016年实施改造18186户,2017年实施改造13149户,4年共计改造91992户。
改造重点围绕“两线、六坪、七片区”进行,并把棚户区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治理进行捆绑。“两线”是指北滨河路沿线(青白石、盐场堡、庙滩子、徐家湾、孔家崖)和铁路沿线(红山根、红泥沟、崔家崖、马耳山);“六坪”是桃树坪、伏龙坪、华林坪、五星坪、宴家坪;“七片区”就是东岗片区、雁滩片区、西园片区、崔家大滩片区、安宁堡片区、长风万里兰飞片区、西固东川片区,将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城乡接合部改造、大企业成片旧房区一体化推进。
融资平台:获国开行棚户区改造授信贷款212亿元
兰州市政府已经出台
兰州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暨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会议已研究审定了8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覆盖了8个县区及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范围,其中各县区城投公司主导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37个,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招商开发改造项目15个,企事业单位自主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1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11个。目前正在抓紧开展项目可研报告、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工作。市城投公司已到位国开行贷款资金41.5亿元,兰州新区到位资金32.5亿元。兰州高新区争取的36亿元国开行贷款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优惠政策:安置住房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
棚户区改造坚持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在土地供应政策方面,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兰州市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同时,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实施改造的项目,改造片区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确定安置、规划设计、建设等控制性指标后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应。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棚户区改造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补偿政策: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相结合补偿方式
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方面,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首先,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应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10%-30%给予奖励。其次,被征收房屋实行异地产权调换的,安置区位每降低一个地段类别,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无偿增加15%的建筑面积,且不算结算费用。征收城区房屋,异地安置到四类地段以外的,按征收同类地段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值对等原则进行安置,可以在征收房屋中给予一定补助。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住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最后,鼓励通过“先建后拆”和优先建设安置房实施改造,就地、就近或异地先行建设安置房屋,待安置房屋竣工并安置住户后,再实施拆迁。(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