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打击“老赖”专项行动启动
原标题:兰州打击“老赖”专项行动启动
中国甘肃网7月16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 (记者 李洋 实习生 蒋艳红) 从现在起,对规避、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法院可在公安机关的协助查找、控制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上网追逃。7月1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兰州中院对外公布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涉执行刑事案件实施细则》两个规定,介绍了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另一类是因规避、阻碍和妨害执行,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但行为人逃匿或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
据兰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依据《实施方案》,各级法院已在7月15日前对正在执行和程序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摸排,重点是长期未结、申请人多次上访以及涉民生案件,对其中涉嫌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有关犯罪线索向有管辖权的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各级公安、检察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加快工作节奏,确保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案件在9月15日前移送审查起诉、在10月底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承办法院对检察机关起诉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审判,确保绝大多数案件在2015年12月上旬之前宣判。
各级法院对规避、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但行为人逃匿或下落不明,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的,在每月30日前将拘留决定书连同相关材料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应及时发出协查通报,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发现查找行为人的,应立即进行控制并将其送交被控制地拘留所,并通知执行法院。同时,兰州市各级法院建立执行悬赏制度,对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下落信息的公民,协助查找、控制、拘捕的单位及有功人员予以适当奖励。奖励资金可以由同意悬赏的申请执行人支付,也可以由法院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