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建保障房项目须在10月底前开工

14.10.2014  13:01

     原标题: 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兰州市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新建保障房项目须在10月底前开工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10月10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兰州市政府为推进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确定2014年兰州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9000套,基本建成1100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31730户,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15000套。经过统计,目前,兰州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为此,兰州市政府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兰州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新建项目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基本建成项目11月底前全部竣工。

    据了解,截至9月中旬,兰州市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7681套,占新建保障性住房29000套任务的61%;基本建成7334套,占基本建成11000套任务的66.67%;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住房12367套(含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户数),占实施改造31730户任务的38.98%;分配入住5769套,分配入住率38.46%。总体来看,兰州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今年完成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形势严峻。为此,兰州市政府决定,对符合规定的新建项目,在限期完成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前提下,边建设边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同时,拓宽棚户区改造方式。今年省政府下达给兰州市棚户区改造12000户,兰州市抢抓机遇,确定实施棚户区改造31730户。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各县区要积极破解棚户区改造征拆建设难题,加大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实物现房安置和货币补偿改造力度,尽可能扩大货币安置范围。城关区、七里河区要积极落实异地安置地块,推行先建后拆模式。督促建设单位制定工作时间表,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新建项目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基本建成项目11月底前全部竣工。

    据了解,根据各县区改造任务,兰州市政府之前已经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兰州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住房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必须坚决完成。年底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和《兰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各县区住房保障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住房保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记者 崔亚明 实习生郭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