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启动棚户区改造 近10万户将住新房
中国甘肃网7月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丁炜娜)从今年开始,兰州市近10万户棚户区居民将有望陆续住进新房。兰州市政府新闻办昨日召开棚户区改造新闻发布会,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分四批对“两线、六坪、七片区”的91992户棚户区实施改造。兰州市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据悉,兰州市政府目前已经申请到国开行棚户区改造授信贷款212亿元。
围绕“两线、六坪、七片区”做文章
据调查,全市现有各类棚户区住户91992户。其中,近郊四区85257户,包括城关区35309户、七里河区23763户,西固区17730户,安宁区8455户,约占改造总量的92.6%。目前兰州市棚户区的典型特征为包括土地房屋权属复杂,其中既包括国有土地,也包括集体土地。多数棚户区片区房屋权属属于多个个体,包括国有房屋、企业房屋、个人房屋以及部分无产籍自建房;建筑质量差。
根据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兰州市确定2014—2017年分步实施,其中2014年实施改造31730户,2015年实施改造28927户,2016年实施改造18186户,2017年实施改造13149户,4年共计改造91992户。重点围绕“两线、六坪、七片区”,把棚户区改造于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治理进行捆绑改造。“两线”就是北滨河路沿线(青白石、盐场堡、庙滩子、徐家湾、孔家崖)和铁路沿线(红山根、红泥沟、崔家崖、马耳山);“六坪”就是桃树坪、伏龙坪、华林坪、五星坪、晏家坪;“七片区”就是东岗片区、雁滩片区、西园片区、崔家大滩片区、安宁堡片区、长风万里兰飞片区、西固东川片区,将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城乡接合部改造、大企业成片旧房区一体化推进。
安置住房纳入全市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
在土地供应政策方面,兰州市将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兰州市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同时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实施改造的项目,改造片区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确定安置、规划设计、建设等控制性指标后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应。再次,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棚户区改造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财政税费政策方面,兰州市将加大棚户区改造的政府资金投入、争取中央和省级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市级财政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县区财政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其次,棚户区改造项目,依法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兰州市政府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造,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安置
改造后如何安置居民,这是绝大部分居民最为关注的问题。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应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10%~30%给予奖励。其次,对征收房屋实行异地产权调换的,安置区位每降低一个地段类别,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无偿增加15%的建筑面积,且不算结算费用。征收城区房屋,异地安置到四类地段以外的,按征收同类地段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值对等原则进行安置,可以在征收房屋中给予一定补助。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住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最后,鼓励通过“先建后拆”和优先建设安置房实施改造,就地、就近或异地先行建设安置房屋,待安置房屋竣工并安置住户后,再实施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