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违章151次”不能止于辞退司机
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5年多来,眉县城区综合管理执法办公室所属的一辆公车交通违法达151次。21日,陕西省眉县市容园林局回应称,情况属实,对违法司机已辞退。(6月22日《华商报》)
公车违章成了家常便饭,特别是其中一辆公车5年违章多达151次,堪称是“最牛违章公车”。然而,从曝光情况来看,违章的公车绝大多数属于当地的公权部门及执法单位。可见,并非是公车违章“最牛”,而是公车的“主人”霸道。他们非常看重自已手中的权力,也知道包括交警在内的其他部门不敢轻视他们的权力;于是,“我的地盘我作主”,开着所谓的“最牛违章公车”,在辖区内横冲直撞,且畅通无阻,什么灯红绿灯,什么违章处罚,根本就没放在眼里。
其实,公权部门的霸道是有底气的,与官员进公共娱乐场所是“工作需要”如出一辙,他们的公车违章也是“工作需要”。也许,开着公车违章,已成为他们的一种工作习惯,或者是他们的一个“工作亮点”。殊不知,公车频频违章,宛如一幅讽刺漫画,其行使特权的“光辉形象”,被勾画得维妙维肖。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面对公车疯狂违章,当地交警部门居然束手无策,长期保持围观的态度,其看家本领就是对违章公车“公开曝光”。也许交警部门会叫屈:谁说我们没有管?他们每一次的违章我们都记录在案呀。那么请问:既然违章记录都在,为什么不依法查处,任凭“最牛违章公车”上路继续违章?难道违章公车的“主人”,果真都比交警还要霸道?亦或是交警与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大家来个权力“搔痒”,利益共享,双方井水不犯河水?
但愿这仅是一种妄加推测。问题是,公车违章151次,单位仅止于辞退司机,交警部门仅止于公开曝光,从小处讲,是对相关法规产生了误读,从而导致执行有误,让工作变得消极起来;从大处讲,是工作的一种失职,也是一种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因此,当地交警部门应吸取教训,端正工作态度,迅速拿出公正执法的勇气和行动来,终结公权部门让公车疯狂违章的霸道行为。(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