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发布满月 “异地互认”是难点

14.11.2014  14:24

各地住房公积金缴纳、贷款额度等政策不一样,想要异地互贷需要两地间的沟通

  公积金新政的落实工作正在各地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乎个人按揭贷款的条例最受市场关注。新的房贷政策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10月9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10月29日国务院再次强调促进住房消费,放松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中央层面对公积金政策放松的指示已经十分明显。

  10月30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首次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再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由50%降低为40%。

  11月4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该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原先这一比例为60%。

  11月7日,上海市也公布了公积金贷款新政: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即首付3成、每户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80万元,同时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虽然陆续出台的公积金新政在贷款额度、首付比例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更符合当下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但对于10月9日公积金新政中所提到的“异地互认”,该政策进展得比较缓慢。

  以南京出台的调整政策为例,全文并未提及公积金异地贷款落实事项,湖南省的文件则表示可以实现省内异地互贷,烟台的文件虽然表示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烟台市和前缴存地累计缴存中断未超过3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从烟台市的表述来看,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积金异地贷款。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公积金“异地互认”难主要是因为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贷款额度等政策都不一样,想要实现异地互贷,需要两地间的沟通,确保制度和贷款窗口的衔接,否则即使出台政策,也很难实际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