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将可以网上配对调换

01.08.2014  12:15

  租住在丰台区的公租房,上班地点却在朝阳,这样的情况有望通过调换公租房得到解决。昨日,市住建委开始就公租房调换及调整试点工作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租房租户双方自愿且符合规定的话,可以调换配租住房。

  调换房屋必须同样套型

  一些公租房租户常遇到租住的公租房与单位太远,或是与孩子上学的学校太远等问题。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征求意见,就是为了解决承租家庭的实际居住生活需要,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

  根据昨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无论承租家庭入住的是市级统筹还是各区县运营的公租房,如果因为现居住住房区位、楼层、朝向等不能满足家庭生活需要,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都可在租赁期限内,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

  “也就是说,互换的住房必须是同样套型,不能一个单身家庭原先按标准是小套型,却调换了一个大套型。”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承租家庭拟按照“平等自愿、无偿调换、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公租房的调换。

  租户可上网查询调换房屋信息

  根据征求意见稿,想调换的家庭可以填写

  然后,房屋产权单位将对承租家庭情况进行核定,并对通过核定的住房信息进行登记,然后汇总成册以便其他有调换需求的家庭查询。登记信息包括现居住项目名称、建筑面积、楼层、朝向、户型、租金标准、租期、欲调换项目要求等。

  接下来,房屋产权单位会登录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发布房源调换信息。同时,承租家庭也可以登录系统寻找调换对象。如果承租家庭双方达成调换意向,要分别结清现居住房屋各项费用,共同签订

  最后,调换的家庭要分别与房屋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原房屋租赁合同剩余期限。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家庭如果仍然符合公租房资格,就可以按规定办理续租。

  据介绍,目前,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正在建设中。

  合同到期前3个月内不能调换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承租家庭违反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经制止拒不改正的;或是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3个月内的,房屋产权单位不予受理房屋调换调整申请。

  据介绍,违规行为包括转租、转借公租房,累计3个月不交租金等。

  ■ 追访

  人口增加可申请调整公租房大小

  一家两口,申请和分配到公租房时,按标准是个小套型。但入住后孩子出生了,房子不够住怎么办?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调整承租的公租房。

  相关负责人介绍,承租家庭入住公租房后,因结婚、生育等原因增加人口需要调整的,经审核通过后,可以按照公租房配租标准调整住房。“一般是要调整个更大一些的。不过如果有承租家庭提出,因为支付能力等原因,希望调一个小一点的,也可以申请调整。”

  他说,房屋产权单位每年会在3月和9月,集中受理调整申请。承租家庭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提交户口本、结婚或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

  通过审核的申请调整家庭将进行登记排序,有套型匹配的空置房源可以直接予以调整。排序的原则是按通过审批的时间,时间一致的家庭中,住房面积小的优先。

  此外,房屋产权单位持有的空置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配租前,会划分一定比例房源,满足调整家庭需求。申请调整的家庭,也可登记参加其他公租房项目的摇号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