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红会将公开使用善款实际成本 设器官捐献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北京市红十字会昨天上午召开专题部署会,为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红十字组织使用捐赠款物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将依法向社会公开。此外,本市还将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
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红十字会昨天上午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见进行部署。根据意见,北京将把红十字组织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红十字组织。
为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施意见中提出,全面实施社会捐赠资金集团账户管理模式,确保善款得到善用。严格规范使用捐赠款物,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红十字组织使用捐赠款物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此外,加快市红十字会捐赠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统筹和监管,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同时,本市将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通过审计监督、重大公益项目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器官捐献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红十字组织依法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充分尊重捐献人的意愿,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要求,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捐献人及法定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专项基金,对家庭困难的捐受双方提供人道救助。
在提升志愿服务方面,市红会将在街道、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重点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风险易发区域、具有标志性主体建筑等场所,加快推进“首都紧急救援志愿服务站”建设。届时,服务站将兼具普及应急知识、应对突发事件、志愿服务、应急医疗处置转运、心理疏导干预等多种功能。
此外,本市将支持红十字组织参与首都航空医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空中救援与地面救援相结合的首都空地一体化应急救援格局。同时,积极探索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车辆快速赶赴救援现场的保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效率。加快制定出台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有关条例,明确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院前急救相关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