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居首 出租车次之

14.07.2014  02:58

     制图 杨加丽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晓刚实习生丁迪)一份来自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到2014年,兰州五类营运车辆伤人交通事故中,公交车、出租车和货运车事故发生率排前三位。2011年至今,公交车事故已经造成21人死亡。其中,公交车交通事故起数占到总起数的5%,死亡人数占到了10%,公交车伤人交通事故居五类营运车辆首位,并呈现出每年递增的现象。

   3人在公交车交通事故中丧生

    2013年1月3日中午,一辆公交车沿嘉峪关路行驶到民航家属院路口时,将在人行道由南向北横穿马路的曹女士撞倒,经抢救无效后死亡;2013年3月19日中午,在南滨河路东段,17路公交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左侧相撞,致使自行车车主陈某抢救无效死亡;同年5月11日中午,一辆公交车在车内乘客张某下车时起步,导致张某摔出车外,公交车左后轮将张某碾压致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公交车重大事故起数为16起,死亡5人,受伤14人;2012年公交车发生的重大事故起数为15起、死亡4人、受伤12人;2013年,发生事故起数为21起,死亡9人,受伤31人。2014年至今发生事故起数为4起,死亡3人,受伤13人。“公交车事故每年呈上升趋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教导员王卫东告诉记者,今年事故起数虽然下降了,但公交车致死人数还是有所增加。公交车事故起数每年占全市总事故的5%左右,但致死人数在10%左右,数量还是很大。

    公交车司机野蛮驾驶是主因

    “公交车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公交司机在斑马线上碰撞行人;还有就是不按规定进站靠边,与摩托车、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其他车辆人员死亡;第三就是公交车失控冲上人行道致人死亡。”据了解,公交车强超抢会、不进站停车、超速行驶、不让行等不文明甚至野蛮行为让很多市民不满。

    另据了解,兰州五类营运车辆中,出租车伤人交通事故仅次于公交车。今年上半年,出租车发生事故15起,死亡3人,受伤16人。营运车辆事故比例居高不下,主要是由于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管理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